CCF修订《CCF奖励条例》
2016年6月25日召开的CCF十一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了CCF奖励委员会对《CCF奖励条例》的修订议案,主要内容有:
组织机构:各评奖分委员会人数由7人改为5人(CCF-IEEECS青年科学家奖除外),奖励委员会及各奖项分委员会实行候任主席制,各分委员会委员任期由2年改为4年,每两年更换一半。
CCF科学技术奖由申报制改为推荐制,除了获奖证书外,还设置了总额为21万元的奖金。
CCF海外杰出贡献奖获奖人数由每年一人改为不超过两人。
CCF青年科学家奖更名为CCF-IEEECS青年科学家奖,同IEEE-CS联合设立由6人组成的奖励分委员会,两个学会各出任3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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